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经办流程

来源:就业促进科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3568次

    一、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需准备的材料

    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视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初审: 社区工作站(村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复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3、确认: 区县人力社保局对经过复审,符合条件的进行确认。

    4、备案:市局对区县人力社保局报送的就业人员材料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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