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经办流程

来源:就业促进科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3829次

    一、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取证前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取证时在职。

    二、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核定2005年统一征缴前缴费年限提供当时就业及社保缴费证明)

    三、办理程序

    1、《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之内予以受理。要件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

2、申报职工填报《天津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由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核证书真实性及是否享受了其他职业培训补贴,审核后转由失业保险科审核就业及参保信息。

3、审核通过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未通过的将结果和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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