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勤务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9-03-15浏览1595次

2019 年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勤务辅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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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 端正;

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 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 力;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 保守工作秘密;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年龄 18 周岁至 35 周岁;

男,身高 175CM 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通过招聘体检;

从事过司法相关工作、复转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 先录用;

无违法犯罪嫌疑,体检、政审均合格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勤务辅警岗位

招聘人数:男性 160 人


三、薪资待遇

工资:应发工资为 5927 元/月(其中,基本工资 3600

元、绩效奖金 827 元、值加班补助 1500 元),含个人缴纳的

三险一金 1318.6 元(保险 607.6 元、公积金 711 元)。应发

工资 5927 元/月减去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 1318.6 元,实发

工资为 4608.4 元/月;实发工资 4608.4 元/月+本人缴纳的

公积金 711 元+单位缴纳的公积金 711 元,每月到账工资为

6030.6 元/月;

食宿:统一安排;

休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 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由人力社保局统一招聘,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派遣公司派遣到 我局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联系人:于警官

联系电话:010-89972402

电子邮箱:pgfjjf@163.com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政治处

2019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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