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享受岗位和保险补贴

来源:就业促进科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816次

t01e3a1375d56ea708d.png法人(毕业前2年或毕业后5年内)及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可以享受一年的岗位补贴和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或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岗位补贴按照本市最低工资40%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交费基数计算,给予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照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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