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促进科发布时间:2018-12-04浏览16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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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8号)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及时间  

年检对象:2018年11月份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中,2018年10月至12月新增补贴人员(含期满继续享受补贴人员), 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3月补贴期满人员可不参加年检。

  年检时间: 2018年12 月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二、年检内容

   1、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状态;

   2、目前是否仍符合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三、年检材料

    年检人员需填写《2019年度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检表》,持灵活就业证明及以下年检材料。

  1、低保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和近三个月低保金领取凭证;

  2、单亲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和16周岁以上子女在学凭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在学的即可)或未就业承诺;

  3、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家庭成员未就业承诺(含学生证、在学证明、退休证等);

  4、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人员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患病直系亲属近一年内的就医记录。

四、年检地点

   区人力社保局综合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82868117

附件:1、2019灵活就业补贴协议.doc

     2、2019年度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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