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专项工作的通告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1-21浏览15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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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专项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区纪委监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之中,积极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清黑恶势力“保护伞”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二、蓟州区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举报方式

1.黑恶势力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

举报电话:022-82861038

举报邮箱:jzshjbzx@163.com

2.涉黑涉恶“保护伞”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2-29142147

举报网址:

https://tianjin.12388.gov.cn/jizhouqu/(“廉韵津沽·蓟州清风”网站信访举报专区)

来信来访:天津市蓟州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兴华大街18号),邮编:301900

公众号微信:“廉洁蓟州”我要举报专区

希望全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将以高压严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态势,对“关系网”“保护伞”实行优先处置,不管涉及到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鼓励实名举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蓟州区政治社会生态的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纪委

天津市蓟州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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