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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时间:2018-09-04浏览968次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集中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人社部函[2018]101号通知要求,现组织我市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服务月期间,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积极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及就业服务活动。
2、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52号)、《关于制定天津市2018年度公共招聘活动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利用微信平台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线上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完善线上平台建设,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并体现相关工作数据,夯实岗位信息,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
3、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报告及《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上报。
附件: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活动信息汇总表.docx
联 系 人:中天人力 李浩然 方燕娜
联系电话:022-23269123 2622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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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