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人社局关于企业开展外省市户籍员工春节留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办流程

来源:职业技能培训指导部发布时间:2021-01-26浏览1090次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支持企业开展外省市户籍员工春节留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现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区内各类企业的外省市户籍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留津稳岗职业技能培训;

(一)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能申请留津稳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从《支持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津稳定就业若干措施》印发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止,期间企业组织外地员工留津开班并完成《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

(三)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连续缴纳2021 年 1 月、 2 月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二、开班申报

(一)班期学员和教学计划的TXT电子文件;

(二)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春节留津培训承诺书;

(三)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春节留津培训花名册。

三、监督检查

区人社局将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培训及补贴相关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补贴标准

组织外地员工留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完成《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均按照目录补贴标准的 120%给予企业培训费补贴,按照每人 300 元的标准给予职工生活费补贴。

五、补贴申报审核流程

(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职工花名册》;

(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提供每名职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及分三段14天手机动态行程卡截图(三次截屏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8日)。

区培训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在“蓟州政务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按拨款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及个人。
  六、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

职业技能培训指导部      联系电话:82837707

电子邮箱号:jzqrsj19@tj.gov.cn

 

附件 1. 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春节留津培训承诺书

2. 手机动态行程卡说明

3.在津过节外省市户籍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花名册

 

相关附件内容.doc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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