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小知识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查阅借阅?

来源: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3381次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统一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

      为了使大家更多了解档案办理的相关知识,我们推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系列解读。这一期,一起来学习有关档案查阅的知识——



档案查阅

1、申请材料


微信图片_20181107155514.jpg


查档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前往,

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

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


被查阅人是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

还需提交委托单位介绍信。


2、办理流程



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

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


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


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3、办理结果

微信图片_20181107155648.jpg


符合规定的

予以查档单位阅档


不符合规定的

解释相关规定



档案借阅

1、申请材料



借阅单位应持借阅人和存档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借阅单位商调函。


2、办理流程


微信图片_20181107155704.jpg


借阅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借阅人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将档案密封、盖章交给借阅单位,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


归还时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3、办理结果


微信图片_20181107155712.jpg


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盖章后交给借阅单位


不符合规定的

解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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