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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小知识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查阅借阅?
来源: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8-11-08浏览3381次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统一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
为了使大家更多了解档案办理的相关知识,我们推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办规范”系列解读。这一期,一起来学习有关档案查阅的知识——
档案查阅
1、申请材料

查档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前往,
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
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
被查阅人是单位委托集体存档的,
还需提交委托单位介绍信。
2、办理流程
查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符合规定的查档申请人
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登记
工作人员将档案交查阅人查阅
查阅后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3、办理结果

符合规定的
予以查档单位阅档
不符合规定的
解释相关规定
档案借阅
1、申请材料
借阅单位应持借阅人和存档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借阅单位商调函。
2、办理流程

借阅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借阅人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借出登记表》上登记
将档案密封、盖章交给借阅单位,并告知借阅人归还日期
归还时工作人员检查档案,核对无误后入库保存
3、办理结果

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盖章后交给借阅单位
不符合规定的
解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