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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班初审上报办理指南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4107次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
1 | 事项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 |
2 | 子项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班初审上报 | |
3 | 设定依据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培训福利计划”政策解答(一)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27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培训福利计划”政策解答(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69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培训福利计划”政策解答(三)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67号) | |
4 | 事项类别 | 劳动就业 | |
5 | 申请条件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我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及在我市企业工作的企业在职职工(包括本市户籍与外省市户籍在职职工)。 | |
6 | 受理部门、 办理地址、邮编 | 受理部门:蓟州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办理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 邮编:301900 | |
7 | 办理窗口、 电话、电子邮箱 | 电话:82837707 电子邮箱:3390760267@qq.com | |
8 | 申请材料 | 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社保卡、3张一寸半照片; 企业在职职工:企业组织的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3张一寸半照片、《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职工个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3张一寸半照片、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岗位证明; 晋升职业等级的需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丢失的需提供由市鉴定中心盖章确认的证明成绩合格的成绩单。 | |
9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10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
11 | 基本流程 | (一)参加“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报名流程 第一步:参训学员到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报名,提交所需材料; 第二步: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准备开班材料,在开班前20个工作日到蓟州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备案; 第三步:经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审核,符合开班条件的,可以正常开班。 (二)参加蓟州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的报名流程 第一步:参训学员到各镇乡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名,提交所需材料; 第二步:各镇乡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准备开班材料,在开班前5个以上工作日申报备案; 第三步: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符合开班条件的,可以正常开班。 | |
12 | 示范文本 | 无 | |
13 |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及申报网址 | 否 | |
14 | 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
15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社保局党建办 电话:8286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