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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来源:就业促进科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3940次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
1 | 事项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 |
2 | 子项名称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
3 | 设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0号) | |
4 | 事项类别 | 劳动就业 | |
5 | 申请条件 | 以户口居住地为准,申请办理 | |
6 | 受理部门、 办理地址、邮编 | 天津市蓟州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蓟州西大街39号,301900; | |
7 | 办理窗口、 电话、电子邮箱 | 蓟州区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 电话:82868117, 邮箱:jixianjiuyeke@sina.com | |
8 | 申请材料 | 基本材料: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 其他材料: 1、4050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无收入证明,无保险证明,退休证和领取退休金凭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离异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3545以下的提供培训证书; 3、低保家庭人员:《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记录; 4、长期失业者:失业保险记录; 5、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三级甲等医院一年内开具的诊断证明和治疗案例; 6、单亲家庭人员:离婚协议,为再婚证明,孩子的学生证,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7、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8、残疾人:残疾证(只限四级); 9、复转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军人相关证明。 | |
9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
承诺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10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
11 | 基本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材料,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第二步:居委会将材料报送至镇劳服中心,由镇劳服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 第三步:镇劳服中心工作人员将材料提交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复核,复核无误后交由市人社局最终审核 | |
12 | 示范文本 | 无 | |
13 |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及申报网址 | 否 | |
14 | 常见错误示例 | 无 | |
15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蓟州区人力社保局党建办,电话8286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