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区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4506次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17号)要求,结合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企业,依法排查整治超时加班问题,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方式

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双随机”监管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超时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和不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以行政区域内易发超时加班问题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如依托互联网开展网约车、送餐、快递物流、商贸服务等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依托平台企业承接相关业务的关联性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等科技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用人单位内部制定工时、休息休假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如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行政审批情况;用人单位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平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周末加班费或倒休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有关工时和休息休假的其他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执法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3月27日)。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工时和休息休假政策问答,普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集中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解读,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和主要检查内容,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符合检查范围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实情,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推送,实施联合惩戒。

(三)执法总结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5日)。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日常执法中的工作漏洞,充分认清新形势下规范用人单位遵守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面临的新问题和突显的新特点,创新监管形式、改进执法方式,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抽调执法人员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通过来人、来电、信件、网络等方式,及时受理劳动者对工时、休息休假权益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提高对涉及工时、休息休假舆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落实好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发生相关舆情,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并向区政府和市局报告。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和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强化与网信、公安、宣传部门的信息共享,对相关重大舆情及时处置,适时通报核查处置进度,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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