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办理经办流程

来源: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18-06-19浏览3275次

一、申请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58周岁(女53周岁)以下,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城移民、妇女创业者、非本市户籍在我区创业人员需有固定房产)

二、需准备的材料

一次培训:1、创业培训报名表2、一寸照片两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就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二次培训:1、创业培训报名表 2、一寸照片两张  3、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种养殖证明原件  5、就失业证原件)向镇、乡、街劳动保障中心提出申请(也可直接到区人社局15号服务窗口申请)。

三、办理程序

1、对于要件齐全的,予以受理;要件缺失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2、培训:由区人社局将资料上报市创业中心,市创业中心统一排班,区人社局组织培训。

3、发证:由市创业中心对培训合格的申请人发放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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