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发布 2021 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来源:劳动监察科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1446次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发布 2021 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 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 7%,下线为 3%。

二、企业要按照国家及本市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发展阶段、薪酬策略、重点任务、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自身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因素,结合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 2021 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其中:生产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可围绕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人工成本压力较大的企业,在支付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不低于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在职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在剔除规定项目后,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要按照《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有关规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实际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2021 年 5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 策 问 答

一、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的预测,是开展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的一种方式。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

答: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主要是为企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幅提供数据参考。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原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历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工资增幅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为基础,考虑经济增长预期、企业人工成本和职工基本生活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四、2021 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多少?

答:2021 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 7%,下线 3%,不发布上线。同时,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符合最低工资相关规。

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否具有强制力?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通过测算和分析提出的工资增长建议,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企业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参照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等,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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