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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来源:劳动监察科发布时间:2020-03-27浏览1442次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信息表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李清山服装加工厂 | 4205**********1814 | 蓟州区西龙虎峪镇鹿角河村8区17排6号 | 李清山 | 拖欠2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83818.15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移送公安机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